达县中医院临时围墙工程第二次招标邀请函
发布时间:2016-05-03
来源:达州市达川区中医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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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编号: DXZYY-ZW-20160503
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达市府定字【2013】137号通知精神,及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达市国资委【2014】316号)文件精神:同意将达州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万达路15号东侧土地有偿划拨给达川区人民政府交由达县中医院使用。
第一次招标,报名截止时仅两家公司,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改为就报名两家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。组织开标时,第一,因税制改革;第二,两家公司报价方式不一致,而导致废标。
一、建设单位:达县中医院
二、本招标工程概况:
1、工程名称:达县中医院临时围墙
2、工程地点:达川区万达路492号(原达州市金属回收总公司达万路15号东侧土地)
3、工程类型:小型工程
4、工期要求:15日历天
5、工程合同估算价:约3.4万元
6、招标内容:土地使用证宗地图中临街线从J15→J16→J1,共长72.4米(以实际验收为准),高2.5米,厚24墙,每2.5米砌一个立柱,如遇松土部位,需深度0.5米的放大基座;临街墙面抹灰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条件:
1、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: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(含)以上。
2、投标人提供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,和本人身份证、企业营业执照、单位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类证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,并加盖鲜章。
四、报名及招标方式:
1、投标人可持《单位介绍信》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达县中医院(达川区万达路492号)总务设备科维修组报名,届时请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,以便准确报价(含相关税费)。
2、时间:自2016年5月3至2016年5月5日止,上午9:00分至11:30分,下午14:30至16:30分。
3、评标方法:低价中标。
五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2016年5月6日上午9:00,在达县中医院(达川区万达路492号)二楼小会议室开标。
联系人:郭 文 李明华
电 话:13330826699 15082427888
达县中医院
2016年5月3日
附件1:
注:工程量
1、墙体:72.4×0.24×2.5+(0.37*0.37*2.5*27—0.37*0.24*2.5*27)=46.68675
2、外墙:72.4*2.5=181
3、无第二次搬运
附件2:

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达市府定字【2013】137号通知精神,及达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(达市国资委【2014】316号)文件精神:同意将达州市金属回收总公司万达路15号东侧土地有偿划拨给达川区人民政府交由达县中医院使用。
第一次招标,报名截止时仅两家公司,经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改为就报名两家公司进行竞争性谈判。组织开标时,第一,因税制改革;第二,两家公司报价方式不一致,而导致废标。
一、建设单位:达县中医院
二、本招标工程概况:
1、工程名称:达县中医院临时围墙
2、工程地点:达川区万达路492号(原达州市金属回收总公司达万路15号东侧土地)
3、工程类型:小型工程
4、工期要求:15日历天
5、工程合同估算价:约3.4万元
6、招标内容:土地使用证宗地图中临街线从J15→J16→J1,共长72.4米(以实际验收为准),高2.5米,厚24墙,每2.5米砌一个立柱,如遇松土部位,需深度0.5米的放大基座;临街墙面抹灰。
三、投标人资格条件:
1、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: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三级(含)以上。
2、投标人提供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,和本人身份证、企业营业执照、单位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B类证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,并加盖鲜章。
四、报名及招标方式:
1、投标人可持《单位介绍信》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达县中医院(达川区万达路492号)总务设备科维修组报名,届时请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,以便准确报价(含相关税费)。
2、时间:自2016年5月3至2016年5月5日止,上午9:00分至11:30分,下午14:30至16:30分。
3、评标方法:低价中标。
五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2016年5月6日上午9:00,在达县中医院(达川区万达路492号)二楼小会议室开标。
联系人:郭 文 李明华
电 话:13330826699 15082427888
达县中医院
2016年5月3日
附件1:
| 序号 | 项目名称 | 单位 | 工程量 | 综合单价(元) | 合计(元) | 备注 |
| 1 | 砌墙 | 立方米 | 46.68675 | 568.00 | 26518.00 | |
| 2 | 外墙抹灰 | 平方米 | 181 | 23.00 | 4163.00 | |
| 小计 | 30681.00 | |||||
| 税金 | 3375.00 | |||||
| 合计 | 34056.00 |
1、墙体:72.4×0.24×2.5+(0.37*0.37*2.5*27—0.37*0.24*2.5*27)=46.68675
2、外墙:72.4*2.5=181
3、无第二次搬运
附件2:

